网络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通过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以获取利润的企业。它们都被称为网络文化。
1、纯内资企业;
2、注册资本100万以上,游戏类文字网络要求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
3、网络文化管理有明确的方向(如游戏、音乐、动画、表演);
4、有明确的域名(域名注册必须以申请公司的名义进行,网页可以正常访问);
5.对于游戏类,首先必须取得软件版权
6、其他文化厅要求的条件。
企业申请网上文件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金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
5、工作场所文件使用权;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与股东关系状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网络信息服务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预审批准书
9.为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的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和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能力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措施:包括站点安全措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资料。
12.公司承诺依法经营电信业务。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由于申请权限已委托给不同的地区,申请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大多数是相同的。详情请咨询当地文化局。